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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核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考核合格的4名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6日。在此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情况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的方式向我院组织人事科反映。
组织人事科电话:85638039
来信投寄:武汉市江汉区下牯牛洲四村55号
武汉市皮肤病防治院组织人事科
武汉市皮肤病防治院
20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