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市皮防院迁建工程项目管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WHXD-B056-F
3、项目名称:市皮防院迁建工程项目管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2.61(万元)
6、最高限价:32.61(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开始至项目全部移交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A.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其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B.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其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C.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其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D.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且其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度(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投标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3、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4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4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4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2、说明: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两年度的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等材料,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零申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皮肤病防治院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2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联系方式:027-82790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瑜、吴雨霏、王振宇
电 话:027-82790915